什么情况可以构成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一般都是在什么地方执行)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2-20 00:25:0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被监视居住有人守着吗,监视居住由哪个机构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

被监视居住有人守着吗

有时有人守着,有时没有,可以随时抽查。

监视居住由辖区公安机构执行。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构保存。

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有人看管。

监视居住是相对比较轻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

为了严格监督被监视居住的人遵守上述规定,《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执行机构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视。

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1、指定监视居住的决定由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由公安机构执行;

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构执行。

若犯罪嫌疑人无固定居所的,可以当然对该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若该犯罪嫌疑人有固定居所的,只有在该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时,若认为有碍侦查的,报上一级公安机构批准,可以指定监视居住;

除了无法通知的以外,都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以后24小时以内通知。

2、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