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监视居住(外地人员是否可以监视居住)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2-19 23:17:4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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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异地监视居住

可以,是有法律依据的,监视居住可以指定居所,也可以在异地执行。

监视居住,公安机构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构行使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

首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外国人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多久

监视居住的时间是6个月,外国人到中国开展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也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的情况认定。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构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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