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能签订劳动合同吗(因年龄满60岁解除劳动合同)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2-17 23:58:2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60岁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劳动者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就会终止了。所以这种情况之下是不能够再次的成为劳动主体。当然的,若是从事相关的劳务工作是可以和对方签订劳务合同的。

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60岁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公司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入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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