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纠纷范围司法解释(要求交付的房子如何确权)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16 05:29:2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已交付使用的房屋能否请求确权,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已交付使用的房屋能否请求确权

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产生权属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民法典中房产契税办理有期限吗

契税办理有期限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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