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哪个部门执行,申请民事先予执行的条件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14 18:47:1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是,原告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非常明确的,如果人民法院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到申请人的正常生活,此外,现有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履行相关义务的能力。不过,追索工资,扶养费,赡养费等民事纠纷才能申请先予执行。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先予执行条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先予执行范围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