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物与遗失物有什么区别
遗忘物和遗失物是两个在法律上具有不同含义的术语。尽管它们都涉及到物品的丧失,但在法律上,它们被认为是不同的情况。本文将解释遗忘物与遗失物之间的区别,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遗忘物 遗忘物是指一个人无意中忘记或丢失的物品。这种情况下,物品的失主并没有意识到物品的丧失。举个例子,如果你在公共汽车上忘记了你的钱包,那么这个钱包就被视为遗忘物。在这种情况下,失主并不知道自己的钱包丢失了....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天津限价房的适用对象是谁,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天津限价房的适用对象是谁
1、首先,要看申请人获得天津集体户口的方式。
可以申请限价房的集体户口包括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不包括因上学、服兵役在津落户的集体户口。
2、其次,要看申请者的集体户口在哪个区。
如果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的话,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且无年限限制。
但是,对落户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和蓟州区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贷款买房子利率怎么算的
买房贷款利息计算:
1、等额本息还款法:
特点;
每月的还款额相同,从本质上来说是本金所占比例逐月递增,利息所占比例逐月递减,月还款数不变。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2、等额本金还款法:
特点:
根据贷款本金总额平均分配到每个还款期,利息根据剩余欠款计算。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
总利息=〔(总贷款额÷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1月利率)〕÷2×还款月数-总贷款额;
月利率=年利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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