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执行申请是否可申请复议,执行复议中院驳回还能申诉吗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14 09:51:0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执行复议被驳回后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复议。执行异议是在法院对某一起案件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对于判决结果有不同意见从而提出反对意见的行为。执行异议被驳回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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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复议被驳回后还有什么程序?

执行复议被驳回后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复议。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

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如果原执行文书确有错误,应撤销原裁判,按法定程序给予纠正。执行异议没有理由的,应当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恢复执行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流程是什么?

小额诉讼程序流程是跟普通的简单的一审程序也是一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八十条,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

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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