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最新规定,民事诉讼法27条是否是专属管辖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14 06:02:0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一审的民事案件需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情况特殊,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处理此类案件,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无法处理时,可以移送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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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级别管辖7条的规定是什么?

1、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审判法院发现无管辖权怎么办?

刑事审判法院发现无管辖权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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