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察院申诉不服怎么办,检察院不起诉归哪个部门管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14 05:11:0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方式是什么,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方式是什么

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分为不同的情况,申诉方式分别如下:

1、公安机关不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被害人不服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被不起诉人不服对于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开庭前原告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开庭前,当事人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证据分析。

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

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

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签收送达回执,并妥善保管开庭通知,开庭通知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的凭证之一。

3、出庭准备。

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书记员查明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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