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的几种情形,两高三部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12 22:00:4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文内容是什么,非法证据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文内容是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文内容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非法证据的种类包括有:

1、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

若由上述主体作证人提供证据,将不符合法律对于收集、提供证据主体的规定,是为非法证据。

2、取证程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这是一般意义上人们所理解的非法证据。

如《刑事诉讼法》第43条中规定: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若以上述方法收集证据,将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而成为非法证据。

3、内容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或与案件事实无联系的事实材料,因其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对案件真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

4、表现形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这是为了从形式上保障证据的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明确规定的事物的形式必须适合事物矛盾运动的内容,内容决定形式证据是客观事实这一本质便决定了诸如梦幻、占卦等等的东西不可能成为它的表现形式。

非法证据的种类包括有哪些

1、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

若由上述主体作证人提供证据,将不符合法律对于收集、提供证据主体的规定,是为非法证据。

2、取证程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这是一般意义上人们所理解的非法证据。

如《刑事诉讼法》第43条中规定: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若以上述方法收集证据,将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而成为非法证据。

3、内容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或与案件事实无联系的事实材料,因其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对案件真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

4、表现形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这是为了从形式上保障证据的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明确规定的事物的形式必须适合事物矛盾运动的内容,内容决定形式证据是客观事实这一本质便决定了诸如梦幻、占卦等等的东西不可能成为它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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