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完还能要侵权损害赔偿吗(社保已报销能找侵权人索赔吗)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2-12 11:26:4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侵权责任中医疗费社保报销部分不可以再次获得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侵权者无需支付此笔赔偿金,根据规定,医疗费社保报销部分首先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社保部门可以直接向侵权者追偿。

侵权责任中医疗费社保报销部分是否还可以获赔?

侵权责任中医疗费社保报销部分不可以再次获得赔偿,但是侵权者需要将被报销的费用支付给社保部门。

具体来说,

医保报销部分需要侵权人赔偿,不应将原告已通过医保报销的医疗费从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中予以扣除。关于社保部分已经报销的部分,可在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后,侵权人履行完赔付义务后,由社保部门以不具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这一前提条件为由向受害人直接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公司多久不发工资才叫拖欠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侵权责任社保报销是否可以扣除?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不能在侵权损害赔偿中扣减。

人身损害赔偿保险金不应适用损益相抵原则,主要理由在于以下三点:

1、人身保险目的不在减轻加害人责任;

2、人身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合同之债的关系,后者是侵权之债的关系。二者产生的基础不同,不属于同一原因,故没有因果关系,不应适用损益相抵;

3、人的健康本来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是无价的,不能和有价的财产损失填补原则相混淆。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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