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能申请工伤不赔偿吗
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可能性也会增加。那么,62岁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能申请工伤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一、62岁能申请工伤不赔偿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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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伤后工伤鉴定等级为10级伤残的,公司也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规定,因为工伤事故确认员工部分丧失甚至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因为工伤被公司单方面辞退,公司应该依法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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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伤工伤鉴定标准为10级伤残公司可以辞退吗?
听力损伤工伤鉴定标准为10级伤残公司不可以辞退,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交社保工伤鉴定可以申请吗?
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对于没有交社保,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的,向所属地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我市生产经营地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我市有多处生产经营地的,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生产经营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2、对于尚未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的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属行政区域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开发区人社部门积极予以配合。
3、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时,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积极主动为用人单位和职工联系有管辖权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受理。如对工伤认定管辖权发生争议,及时与市人社局联系,由市人社局指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向哪个部门提出?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为1年。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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