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吗,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责任赔偿兼得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2-12-09 12:29:1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责任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只能选择一种赔偿方式,在此情况下,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请求工伤保险待遇,用工伤保险代替救济模式,取代民事损害赔偿。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责任并存怎么办?

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取代救济模式);

2、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权利人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双重救济模式);

3、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选择模式);

4、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补充模式)。

因公事出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处理?

因公事出交通事故死亡需要首先认定工亡,然后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

1、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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