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能申请工伤不赔偿吗
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可能性也会增加。那么,62岁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能申请工伤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一、62岁能申请工伤不赔偿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因自己的原因下班崴脚是不算工伤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其中是对于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以及视同工伤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列举式的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参考。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因自己的原因下班崴脚不算工伤吗?
上下班的途中自己不小心扭脚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工伤,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必须是非本人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余的工伤事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的。
上下班的路上脚扭了不能算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上下班不算工伤认定的时间吗
是算的,上班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即在规定的线路范围内,因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一方存在违法情况导致的,那么是不可以按照工伤来赔偿的。
“上下班途中”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一种延伸,作为劳动者而言,“上下班途中”依然是其工作状态的一种开始或者继续,是劳动者在享有正常的劳动就业权利或者休息休假权利后由工作场所到住宿地必然要发生的一个地点转换过程。
“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路途之中,但根据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职工不一定只有一处住所,因工作性质的不同,其工作场所也不一定只有一处,而既使住处和工作场所仅有一处,职工往返于两地之间也不一定只有一条路径可供选择,因此只要是在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即应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由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不能理解为最近的路线,不能理解为职工平常较多选择的路径,更不能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路径作为职工的上下班路径。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