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一期不还属于诈骗吗
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网贷平台成为了一种广泛受欢迎的借贷方式。一些借款人在网贷平台上借款后却选择不还款,这引发了一系列争议。本文将探讨网贷一期不还是否属于诈骗行为的问题。 合同约定与还款义务 我们需要了解网贷借款的合同约定。在借款人申请借款时,通常会与平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进行还款。如果借款人选择不还款....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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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现场辨认笔录的规定是什么
作案现场辨认笔录的规定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
1、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3、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5、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6、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伪造辨认笔录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重新对笔录程序进行认定,伪造的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且办案人员伪造辨认笔录情况属实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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