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联系(离婚后联系好还是不联系好)

规法网整理 热点专题 2021-07-29 11:13:10 0

规法网专注于简单易懂法律知识,下面针对离婚后联系来展开解读,那么离婚后联系好还是不联系好你知晓多少?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后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后联系好还是不联系好

拖着不离婚也不联系对双方的影响有:影响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影响孩子受父母双方教育的权利。一方拖着不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联系——离婚后复婚发什么证

我国法律对夫妻离婚后再复婚的有关规定。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离婚后联系——2020新婚姻如果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另一方当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一方出轨,例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仅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也会以“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由判决离婚。

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如果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出轨行为,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后联系——离婚冷静期还有夫妻关系吗

还有。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所以,离婚冷静期还是法定夫妻关系。

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30天内,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辟谣】

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

真相:不是

解析:

离婚不是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的,即协议离婚并不是离婚的必然条件。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采用的是协议离婚的,则必须达成离婚协议书,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提醒】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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