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案例(离婚的案例)

规法网整理 热点专题 2021-07-28 14:30:11 0

规法网专注于简单易懂法律知识,下面针对离婚的案例来展开解读,那么离婚的案例你知晓多少?首先家庭暴力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杀手,惩罚施暴者、保护受害人是立法和司法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

离婚的案例

因家暴离婚的在分割财产时会遵循无过错原则。如果存在有家暴的情况,实施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无过方可以请求过错方赔偿,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会少分。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的案例——离婚案件真实案例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案例:小丫与小飞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4月11日登记结婚,2010年6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原告听力不好,社会认知能力差一些,在瞒着原告家人的情况下,偷偷领了结婚证。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被告还时常殴打原告,原告身上多处受伤,被告把租的房子玻璃都砸碎了,结婚证也撕了,双方感情很不好。婚后被告仲秋节、春节也未给原告娘家送节礼。2010年11月份原告父亲住院期间,被告11月12日上午在原告娘家殴打原告,原告头上起了一个大包,原告96岁的爷爷被吓得在沙发上躺了十几天。原告在娘家被打之后,一直在娘家居住,至到现在,被告一次也没来看过。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起诉离婚。离婚案例分析:一、本案原告与被告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双方经人介绍认识,认识后原告在被告的哄骗下草率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被告还时常殴打原告,原告身上多处受伤,被告还在家里乱打乱砸,撕烂结婚证,过节被告也不去原告娘家看望老人。双方感情很不好。案情结果:原告在律师的协助下已在调解方面做了允分准备,最后法院调解结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也摆脱了婚姻的枷锁,调解结案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原告父亲住院期间,被告还在原告娘家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受伤,原告96岁高龄的爷爷也被当时场景吓坏了。原告在娘家被打之后,原告才告诉家人她经常挨打,自那以后,原告一直在娘家居住,双方分居已经半年,被告一次也没来看过。被告还发短信用非常恶毒的语言辱骂原告,从短信内容也看出被告同意离婚。这些足以说明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二、原告不应返还彩礼,婚前嫁妆应归原告所有,婚后财产依法分割。被告具有过错,应少分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只有三种情况才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因此原告不应返还彩礼。《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应准予离婚,共有财产依法分割。

离婚的案例——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擅自用于运营,保险公司可拒赔

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持。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二)约车平台应负责

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

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约车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

(三)app预约发生事故理赔风险提示

1、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还应有APP的责任。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2、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离婚的案例——离婚案例分析

案例:小丫与小飞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4月11日登记结婚,2010年6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原告听力不好,社会认知能力差一些,在瞒着原告家人的情况下,偷偷领了结婚证。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被告还时常殴打原告,原告身上多处受伤,被告把租的房子玻璃都砸碎了,结婚证也撕了,双方感情很不好。婚后被告仲秋节、春节也未给原告娘家送节礼。2010年11月份原告父亲住院期间,被告11月12日上午在原告娘家殴打原告,原告头上起了一个大包,原告96岁的爷爷被吓得在沙发上躺了十几天。原告在娘家被打之后,一直在娘家居住,至到现在,被告一次也没来看过。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起诉离婚。离婚案例分析:一、本案原告与被告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双方经人介绍认识,认识后原告在被告的哄骗下草率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被告还时常殴打原告,原告身上多处受伤,被告还在家里乱打乱砸,撕烂结婚证,过节被告也不去原告娘家看望老人。双方感情很不好。原告父亲住院期间,被告还在原告娘家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受伤,原告96岁高龄的爷爷也被当时场景吓坏了。原告在娘家被打之后,原告才告诉家人她经常挨打,自那以后,原告一直在娘家居住,双方分居已经半年,被告一次也没来看过。被告还发短信用非常恶毒的语言辱骂原告,从短信内容也看出被告同意离婚。这些足以说明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二、原告不应返还彩礼,婚前嫁妆应归原告所有,婚后财产依法分割。被告具有过错,应少分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只有三种情况才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因此原告不应返还彩礼。《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应准予离婚,共有财产依法分割。案情结果:原告在律师的协助下已在调解方面做了允分准备,最后法院调解结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也摆脱了婚姻的枷锁,调解结案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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