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哪里(离婚在哪里都可以办理吗)
规法网专注于简单易懂法律知识,下面针对离婚在哪里来展开解读,那么离婚在哪里都可以办理吗你知晓多少?首先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在哪里都可以办理吗
离婚证不是在哪个城市都可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必须到双方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负责婚姻登记的科室去办理离婚手续,要求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在哪里——离婚在哪里
离婚是在当地的民政部门登记在哪离婚,这种状况之下,一般情况下都是双方当事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具体的分配方案和孩子的问题,都不存在着一些具体的争议,那么就可以直接的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相关手续即可。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离婚在哪里——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呢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本结婚证必须要全,如果丢了,还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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