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案例(虚假离婚的案例)
规法网专注于简单易懂法律知识,下面针对虚假离婚案例来展开解读,那么虚假离婚的案例首先认定,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意思表示不真实。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处理: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2、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
虚假离婚的案例
假离婚大都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虽然法律并没有这个概念,但现实常常发生。一般包括这些情况:通谋离婚,双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离婚;欺诈离婚,一方未达目的而欺诈对方离婚。双方假离婚的,依然产生法律的效力,双方不再具有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虚假离婚案例——假离婚真圈套真实案件
(一)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法律认定离婚采取形式主义,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为离婚,不论双方离婚原因和离婚后是否实际分居或分割财产。(二)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上文说过,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不再负担有忠诚义务,所以所说的“出轨”只是道德义务上的说法,法律不予认定出轨。(三)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依据夫妻关系自离婚时正式解除,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收入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离婚登记时双方的约定或递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确定分割。虚假离婚案例——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擅自用于运营,保险公司可拒赔
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持。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二)约车平台应负责
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
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约车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
(三)app预约发生事故理赔风险提示
1、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还应有APP的责任。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2、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虚假离婚案例——假离婚的表现及证据搜集
假离婚的表现其实非常的明显,就是冲着利益去的,一般假离婚都是涉及到买房的问题是比较普遍的。一般的目的就是离婚后享有购房资格,一旦房子购买成功后,两个人又去婚姻登记处复婚,这样的情况很明显的就是为了逃避国家房产管控,属于为利益而假离婚的案例。
取证比较困难,因为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合离婚很正常,这是法律也无法干预的,但是在离婚后又因为清醒彼此之间还有感情然后复婚更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在说单纯的就是为了买房子而假离婚,这种取证是非常难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80条关于虚假离婚案例相关问题就先说到这里了,如果生活中遇到法律方面棘手的问题,可以到规法网了解其相关问题解答,也可以找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哦!因为关于法律问题很多人都一知半解,规法网可以免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无非柴米油盐,学习生活中相关法律,相信正义有法,不欺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