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翁某甲与翁某乙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翁某乙与翁某甲系父子关系。2002年,翁某甲在金华市甲小区、乙小区各购置了一套房产,父亲翁某乙分别出资20000元、100000元,两套房子均登记在儿子翁某甲名下,为其单独所有。自2008年起,翁某乙与配偶李某(翁某甲继母)一直居住在甲小区的房子中。2019年8月,翁某乙购买了一套位于衢州市丙小区的房子,由翁某乙及李某共有,其中翁某甲出资200000元。2020年9月,翁某甲在未告知其父翁某乙的情况下将甲小区的房子出卖给他人。10月,因房子到期交付,翁某甲通知翁某乙夫妇立即腾空房子搬出,翁某乙非常愤怒,不愿搬离,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僵持两日后,翁某甲向金华市金东区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调委)申请调解,镇调委会征求双方同意后,受理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详细地询问了纠纷的基本情况,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经了解,翁某乙认为儿子在隐瞒的情况下,将自己居住多年的甲小区的房子卖了,况且当初购买此房子时自己也有出资,该房有其一份子,如果翁某甲一定要求他们搬离,必须得给其350000元,用于衢州市丙小区房屋的装修及今后的养老生活费。翁某甲则认为卖房有事先告知过翁某乙,为了解决翁某乙夫妇的居住问题曾出资200000元购买了衢州市丙小区房屋,现在翁某乙又要求支付350000元,实属无理取闹,无法理解父亲的做法。
调解员在交谈中了解到,父子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本次房屋买卖及装修问题只是导火索。原来,翁某甲17岁时,生母意外身亡,对自己造成极大的心灵打击,无法走出失去母亲的痛苦。父亲次年再婚,对儿子的关心照顾越来越少。翁某甲埋怨父亲不理解、不肯定自己,只会一味埋怨,甚至谩骂。而翁某乙则是恨铁不成钢,作为父亲,看到自己的儿子在婚姻和事业上均毫无成就时,责备远多于关心。双方极少走动、缺乏沟通,使得父子亲情越来越淡薄而渐行渐远。
调解员认为这不只是一起因房屋买卖引发的经济纠纷,更是这背后父子关系多年不睦而引发的家庭矛盾。如要彻底化解本次纠纷,除妥善处理房屋问题外,还需解开双方心结,让父子之情重归于好。
翁某乙认为,给翁某甲出资买房就是自己表达父爱的方式,也承认对儿子有时过于严苛,不擅长表达沟通。调解员劝导翁某乙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建议翁某乙站在儿子角度考虑,翁某甲因借贷逾期金额较大,不得不卖房度过危机,如不尽快腾空房屋交付,可能产生高额的违约金,使其本就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二是建议其适当降低35万元赡养费及装修款的诉求,考虑翁某甲目前经济状况,该笔费用是否可采取分期的方式;三是建议父子间要加强沟通,注意交流方式,多关爱。翁某乙对调解员的劝导表示赞同。
翁某甲表示能理解父亲的严厉,但因其年少时亲眼目睹母亲意外去世的场景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未能及时疏导和得到父亲的宽慰,导致父爱缺失,无法肯定自我。对此,调解员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为翁某甲开导解忧,重塑翁某甲重新面对生活的信心,其表示愿意赡养父亲,认真生活。
经过前期的调查准备,调解员认为时机已成熟,随即开展了第二次调解,争议焦点集中在房屋的产权、经济补偿、赡养三大方面。针对翁某乙提出的房屋产权问题,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法析理:翁某乙虽然部分出资购买了甲小区的房子,但购房时儿子已经成年,在父子双方都有出资的情况下,父亲同意将房产证做在其子名下,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该出资款应视为父亲对儿子的赠与,且无法定撤销事由,故翁某甲有权处理该房产。此外,关于赡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翁某甲明确表示愿意赡养父亲,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翁某乙也不必太担心今后的赡养问题,翁某乙也随之降低了装修费诉求,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
【调解结果】
2020年10月某日,双方当事人到镇调委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登记在翁某甲名下的位于金华市乙小区的房产归翁某甲所有。
2.翁某乙及其配偶李某名下的位于衢州市丙小区的房产归翁某乙及李某所有。
3.翁某甲支付给翁某乙现金110000元整,款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4.翁某乙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日搬离金华市甲小区房屋。
5.本协议生效后,翁某乙如因患病治疗,其本人每年累计医疗费超出2000元的部分(须凭医疗发票)由翁某甲承担。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房屋买卖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争议焦点多,矛盾相对复杂。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调解员认真倾听,梳理出纠纷背后的争议焦点,从化解阻隔父子多年的矛盾入手,融汇法理情,邀请心理咨询师及时介入开展心理疏导,适时释法析理,妥善处理好房屋和赡养的问题后,再说明道理,讲清人情,最终促成父子化解心中坚冰,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报送时间:2021年6月1日,归属于其他人民调解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