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投资 2021-11-30 0
问题描述:有限公司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答: 2021-11-30 11:09:09

注意股权转让:

转让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转让人是否为股权的合法所有人;

3.受让人能否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人和受让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明确股权结构。

风险提示:

一、形式不规范

1.未订立书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是建立股权转让法律关系的基础:

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存在缺陷。多起案件反映,股权转让协议因一方或彼此未签字而被认定不成立:

3.就同一股权转让签订不同内容的协议:

二、内容不规范

1.股权转让协议不明确:

2.混淆转让主体,将目标公司列为股权转让方:

三、转让方出资缺陷

1、无权要求转让股东补足出资:

2.出资缺陷原则上不能作为减少股权转让支付的正当理由:

自力救济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四.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风险

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

2.书面通知义务标准的差异:

3.其他股东收到通知后,对股权转让提出正当异议,在处理过程中,股东优先购买权仍然存在。

5.隐名持股的风险

1.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转让股权:

名义股东转让代持股权:

3.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隐名持股:

4、以股权代持方式担保股权转让实现。

六、审批和限制风险

1.目标企业性质和股权转让:

2.具体经营范围和股权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份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同等条款

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一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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