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众搅乱公共秩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1-08-18 0
问题描述:集众搅乱公共秩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答: 2021-08-18 14:34:30

集众搅乱公共秩序罪构成要件是:

一、行为主体要素

本罪侵害的行为主体是公共秩序。这儿常说的公共秩序并不是理论的一般的公共秩序,只是指特殊范畴内的公共秩序,实际就是指党政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中纪律,企业单位的生产制造与运营纪律,机关事业单位的课堂教学与科学研究纪律。侵害的目标是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二、客观性要素

本罪的客观性层面主要表现为以集众的方法搅乱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一切正常主题活动,导致其工作中、生产制造、运营和课堂教学、科学研究没法开展,导致重大损失。

说白了集众就是指结伙多的人执行刑事犯罪,一般理应是结伙3人之上,有起机构、方案策划、指引功效的首要分子,有积极主动执行犯罪行为,行動尤其拼命,剧情较为严重的积极主动参与者,在犯罪嫌疑人执行违法犯罪全过程中,有时候还会继续有受迷惑的人民群众,被威协的一般违法者、围观群众、捣乱者,结伙3人之上就是指包含相聚和积极主动参与者以内3人之上。如果是一人或二人滋事引来许多人看热闹捣乱的,不组成本罪。相聚集聚许多人的方式各种各样,能够是扇动、收购、挑唆、唆使这些,相聚能够是躲在背后教唆、方案策划而不亲自执行实际搅乱侵权人的。

侵权人搅乱礼会纪律的方式关键有:集众冲击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所在城市;在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门口、院中大张旗鼓喧闹大吵大闹;封禁大门口、安全通道,阻拦工作员进到;围堵、谩骂、施暴工作员;损坏钱财、机器设备;霸占工作中、运营、生产制造等场地;强制断开开关电源、水资源这些。侵权人在执行本罪中,施暴工作员,损坏公与私钱财涉嫌犯罪的,应推行数罪。

三、行为主体要素

本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行为主体,但并不是一切集众搅乱公共秩序的人都能组成本罪,组成本罪的只有是搅乱公共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别的积极主动参与者。说白了首要分子,即在搅乱公共秩序违法犯罪中起机构、方案策划、指引功效的犯罪嫌疑人。说白了别的积极主动参与者,就是指除首要分子之外的在犯罪行为中起关键功效的犯罪嫌疑人。针对一般参与者,只有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不可以变成本罪行为主体。

四、主观性要素

本罪在主观性层面只有出有意。侵权人通常妄图根据这类搅乱主题活动,制造事端,给行政机关、企业与团队施压,以完成自身的某类无理取闹或是趁机宣泄不良情绪。因为本罪是集众性犯罪,因此开展搅乱主题活动务必根据诸多侵权人的一同有意。这类一同有意并不规定侵权人中间的有意联络十分密切,只需侵权人确立自身及其别人是在执行搅乱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与人民团体的工作中纪律的个人行为就可以,并不规定各侵权人的违法犯罪目地或作案动机彻底一样。从搅乱不良影响看,假如给行政机关、团队、企业的工作中产生严重危害,导致不良影响,则为情节恶劣;从搅乱方式看,暴力性方式比非暴力性方式情节恶劣。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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