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撤销合同的标准是啥?

合同纠纷 2021-08-17 0
问题描述:民法典中撤销合同的标准是啥?
律师回答: 2021-08-17 10:02:05

依据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下列情况的归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签订的;

(二)在签订合同书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诈骗、威逼的方式或是趁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反真正含意的状况下签订的合同书,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变动或是撤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根据重大误解执行的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侵权人有权利要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给予撤消。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诈骗方式,使另一方在违反真正含意的状况下执行的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受诈骗方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给予撤消。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执行诈骗个人行为,使一方在违反真正含意的状况下执行的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另一方了解或是理应了解该诈骗个人行为的,受诈骗方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给予撤消。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是第三人以威逼方式,使另一方在违反真正含意的状况下执行的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受威逼方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给予撤消。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运用另一方处在危困情况、欠缺判断力等情况,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创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给予撤消。

【有关拓展】

问:可撤消的合同书履行撤销权是多长时间?

答: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是1年。其算起点是自了解或是理应了解撤消理由之日起测算,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权解决:

(一)被告方自了解或是理应了解撤消理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被告方自了解或是理应了解撤消理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沒有履行撤销权;

(二)被告方受威逼,自威逼个人行为停止之日起一年内沒有履行撤销权;

(三)被告方了解撤消理由后确立表明或是以自身的个人行为说明舍弃撤销权。

被告方自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产生之日起五年内沒有履行撤销权的,撤销权解决。

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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