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后安全驾驶因涉嫌组成危险驾驶罪吗?

刑事辩护 2021-08-09 0
问题描述:吸食毒品后安全驾驶因涉嫌组成危险驾驶罪吗?
律师回答: 2021-08-09 16:22:48

吸毒后驶车不组成危险驾驶罪。假如吸毒的人开车导致别人身亡或是受伤,存有纵容或过错的信念要素,很有可能会组成违法犯罪,如以危险方法伤害公共安全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路面上驶车,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处拘留,并罚款:

(一)追求竞驶,过失致人重伤的;

(二)醉驾机动车辆的;

(三)从业校巴业务流程或是游客运送,比较严重超出额定值乘客载人,或是比较严重超出要求车速行车的;

(四)违背危化品安全工作要求运送危化品,严重危害信息安全的。

机动车辆任何人、管理员对前述第三项、第四项个人行为承担立即义务的,按照前述的要求惩罚。

有前2款个人行为,与此同时组成别的违法犯罪的,按照惩罚偏重的要求判罪惩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推广风险化学物质罪、以危险方法伤害公共安全罪之一】纵火、决水、发生爆炸及其推广有害性、放射性物质、传染性疾病病原菌等化学物质或是以别的危险方法伤害信息安全,并未导致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之上十年下列刑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推广风险化学物质罪、以危险方法伤害公共安全罪之二】纵火、决水、发生爆炸及其推广有害性、放射性物质、传染性疾病病原菌等化学物质或是以别的危险方法致人受伤、身亡或是使公与私资产遭到巨大损失的,处十年之上刑期、有期徒刑或是死罪。

过错犯前述罪的,处三年之上七年下列刑期;剧情比较轻的,处三年下列刑期或是拘留。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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