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地转让协议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1-08-03 0
问题描述:集体用地转让协议合理吗?
律师回答: 2021-08-03 13:59:41

集体用地转让协议是不是合理视情而定。合理的集体用地转让协议,前提条件不是违背法律法规或是社会发展集体利益。团体土地权是不能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证在合理合法的标准下能够出让。团体土地使用权证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以及组员及其合乎法律法规的其他组织和本人在法律法规的范畴内对全民所有的土地资源具有的用益物权。团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可转让、出让或是租赁用以城镇户籍基本建设,可是合乎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并依规获得土地的公司因倒闭、企业兼并等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证依规产生迁移的以外。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有以下标准的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合理:

(一)侵权人具备相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正;

(三)不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要求,不违反公共秩序。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规创立的合同书,受法律法规维护。

依规创立的合同书,仅对被告方具备法律法规约束,可是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以外。

【避谣】

问:团体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出让给团体吗?

答:能够出让给个人,乡村团体土地使用权证能够出让,但仅能出让给本团体组员,且不能出让用以城镇户籍基本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要求:农户全民所有的土地资源的所有权不可转让、出让或是租赁用以城镇户籍基本建设;可是,合乎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并依规获得土地的公司,因倒闭、企业兼并等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证依规产生迁移的以外。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还可以出让。能够应用售卖、互换、赠予的方法。

【提示】

问:团体土地使用权证能够出让吗?

答:集体用地能够出让所有权,可是农户全民所有的土地资源的所有权不可转让、出让或是租赁用以城镇户籍基本建设;假如合乎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并依规获得土地的公司,因倒闭、企业兼并等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证依规产生迁移的以外。

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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