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有什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04 0
问题描述:律师会见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答: 2023-08-04 02:00:36

律师会见当事人有下列规定: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自调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师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调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派人到场,经调查机关批准,委托律师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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