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辩护 2023-07-23 0
问题描述: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2023-07-23 13:31:26

刑事立案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认为有犯罪事实,即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犯罪事实是指有客观、真实证据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犯罪准备、实施、未遂、暂停、既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证明犯罪的证据需要充分,但也不应该是调查人员通过估计和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提到的“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犯罪的对象和客观要素;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明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不需要足够的程度,也不需要查获罪犯,更不用说查明所有案件的事实和情节了。

2、刑事责任需要追究。

也就是说,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必须是社会危害和惩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类犯罪事实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能立案。

3、属于管辖范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对报告、控告、报告、自首的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确保无罪人员不受刑事追究,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2、犯罪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诉讼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立案过程中应当遵守执行。

3、经特赦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措施。被赦免的罪行不得立案追究。

4、未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的。告知处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依法享有决定是否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自主权。

5、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者不存在,追究死者的刑事责任没有意义,不予立案。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在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是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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