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能不能探视
拘留中心是否可以参观取决于情况,行政拘留是否可以参观相关规定。被拘留人的近亲、单位负责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参观。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来说,亲属在拘留期间不能探视,但辩护律师可....
拘留通知下一步不一定是逮捕。拘留通知书是通知被拘留者家属被拘留,而逮捕则是通知被拘留者被逮捕。拘留后,除特殊情况外,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往拘留中心拘留,不得超过24小时。逮捕后,应立即将被捕人送往看守所羁押。被捕人的家属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但不能通知的除外。此外,拘留只是一种暂时的拘留程序,以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继续危害社会。以后可能不会被逮捕,可以取保候审或释放。
拘留后需要逮捕的具体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人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的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被拘留人流动、多次、合伙的,可以延长审查批准时间至30天。
2、逮捕后继续调查,通常在两个月内结束,调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束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交通不便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逸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两个月。
4、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逮捕后的注意事项:
1、家庭成员不能与嫌疑人见面。法院在法庭判决前不能与嫌疑人见面,只能委托律师见面,以防止家庭成员在外面做非法事情、购买或打击证人、破坏证据、通风信件等。
2、父亲、母亲、配偶、同胞、兄弟姐妹(成年人)只能由近亲属使用。、孩子(成年)可以委托律师。朋友不能。
3、委托律师,律师可以做的事情如下:
(1)会议;与办案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案件,争取保险、无罪或轻罪;
侦查阶段(公安):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争取取保候审;提交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争取不逮捕;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阅卷(笔录、证据材料)、与嫌疑人核实记录、证据材料,并提交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