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合同
试用期需要签订合同。 然而,只同意试用期的合同无效。双方可以不同意试用期,也可以同意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嫖娼被抓到是否通知家人需要是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嫖娼被抓的处罚结果如果只是罚款,一般不会通知家属,单独给予罚款的处罚就可以;
2、处罚结果如果是拘留或者收容教养,应当通知家属。拘留会通知家人,因为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拘留或者逮捕后,会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具体规定如下:
(1)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所是否可以探视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情况在拘留期间亲属是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但若是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督促被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时探视;
2、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1、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五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督促被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时探视。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