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7-20 0
问题描述: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答: 2023-07-20 16:26:14

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超过50万元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

3、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对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取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的。

知道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理论。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要素:

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

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取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4)权利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违法行为,取得、使用、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要要件:

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本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单位犯下本罪的,依照本条的规定,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要素: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犯罪人的动机,犯罪不影响犯罪的建立,只能考虑量刑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

第三条禁止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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