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租赁可不可以适用撤销权

房产纠纷 2023-07-05 0
问题描述:低价租赁可不可以适用撤销权
律师回答: 2023-07-05 20:52:50

1、撤销权不适用于低价租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求债务人主观恶意,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放弃债权、免费转让财产等。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影响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2、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无偿处置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