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钱,对方欠条丢了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6-22 0
问题描述:还钱,对方欠条丢了怎么办?
律师回答: 2023-06-22 13:00:37

还款时,如果对方欠条丢失,可以要求对方写收据,说明他在一定日期内已经收到债务人的还款,并以书面形式表示贷款两清,收款人可以按手印,债务人可以保存还款收据。

有银行转账记录的,也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公证为还款证据。

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贷款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规定债权人,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依据的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原告只根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私人贷款诉讼。被告辩称转账是偿还双方以前的贷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对贷款关系的建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