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破产后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6-21 0
问题描述: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破产后怎么办?
律师回答: 2023-06-21 11:00:23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破产后,按规定清算欠款。难以区分自然人个人财产和公司资产的,实际上要求自然人仅在该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破产的基本过程有以下七个步骤:

1、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依法通知全体债权人;

4、受理案件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和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整改和和解协议;

6、破产和解,如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暂停,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破产程序终止裁定、企业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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