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几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6-17 0
问题描述:朋友借几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律师回答: 2023-06-17 15:42:01

朋友借了几百块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还贷:

1、在自愿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双方直接协商或邀请第三方调解解决纠纷:

(1)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债务但有偿还诚意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或者担保人协商,使抵押人以全额抵押资产或者担保人偿还债务;

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进行调解,双方需要签订仲裁协议。双方将争议交给第三方或专业仲裁机构,共同信任,没有直接利益,双方有义务解决债务纠纷。仲裁虽然没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一种法律仲裁制度,它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即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贷款纠纷仲裁流程总结如下: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和仲裁协议;

(二)仲裁委员会对可以立案的案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在五日内发出书面通知;

(三)仲裁委员会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单送达申请人;

(四)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参加仲裁。

申请仲裁需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

(二)仲裁申请书;

(3)不还债的证据。

3、寻求律师的帮助,发送律师函收集债权:律师将根据贷款形成的过程、债权手中的证据和相应的法律,获得追回债权的计划。根据情况,律师函将向借款人收集债权;

4、诉讼前保全,鼓励对方积极回应: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法律利益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5、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人民法院在审判结束时,将依法作出判决和民事判决。债务纠纷起诉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诉状,然后提交法院立案厅立案。具体需要以下材料:

a、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b、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工商登记档案、社区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等主体登记材料;

c、有担保人的,应当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法人的主要登记材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地址。

d、证明贷款关系的证据。如贷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e、诉讼时效证明。如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书等。

(二)法院发出受理通知,人民法院立案后,将向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提交辩护书,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证据,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的要求;

(四)审判、质证、辩论,上述程序完成后,双方只需等待审判,然后参加审判即可;

(五)宣布判决结果的,可以在法庭上宣判,也可以在择日宣判;

(六)判决生效,财产保全在执行起诉前进行,有利于维护权益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债的清偿抵充顺序】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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