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发生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3-06-14 0
问题描述:债权的发生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答: 2023-06-14 13:21:39

债券的发生是基于法律事实,这可能导致债务的发生。

债券的发生依据如下:

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债权债务关系最重要、最常见的依据;

2、侵权、侵权是指行为人非法侵犯他人财产权或者人身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依据,损害他人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收益人财产的增加,导致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或者收益人应支付的费用不支付,导致他人应增加的财产不增加。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人有义务返还。因此,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理由管理和无理由管理是指既不受人委托,也不承担法律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理由管理一旦发生,就会在管理人与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人有义务赔偿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和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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