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的顺序一般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3-06-14 0
问题描述:债务清偿的顺序一般是什么?
律师回答: 2023-06-14 10:40:51

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如下: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价格变更和分配、经理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雇佣人员的费用;

2、共同利益债务。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债务。包括:

(1)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无理由管理是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以避免损失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而被确认为因他人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果你在销售商品时收到更多的钱,拿起丢失的文件作为你自己的;

(四)为债务人继续经营而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损害造成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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