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的量刑标准如下:犯有大量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处罚金,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或者终止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分期付款。在实践中,债务人无法偿还的情况分为两种:
一是暂时无法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应当与债权人签订分期偿还协议,债务人应当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法偿还。永久无法偿还是指完全无法承担债务的偿还,完全无法偿还债务,如企业破产、所有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等。如果这种情况是真实的,没有其他解决方案,只能通过债务人抵押或没收现有财产来偿还债务。
2、终结执行。经核实,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未拒绝申报、隐匿、转让可执行财产的,被申请人暂时不能执行,法院裁定终止执行,并在有执行条件时恢复执行程序。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隐匿财产、虚假债务或以其他方式隐藏、转让、处置可执行财产、虚假诉讼、虚假仲裁,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法院将终止执行,具体如下: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2、案外人有理由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
3、一方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义务的;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担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暂停执行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