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
结婚前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前,如果一方购买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产权将以双方的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应当依法登记。一般来说,房屋的产权以房地产登记为准,登记双方的名称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婚前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婚姻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建立婚姻关系,买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退还部分购买款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