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年满l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侵犯本罪的正常活动的声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
1、债权人原则上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但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转让对保证人无效。
保证人与债权人同意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不再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不再对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责任,但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