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都有哪些方法?

交通事故 2021-07-30 0
问题描述:送到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都有哪些方法?
律师回答: 2021-07-30 14:09:05

交管部门送到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有二种方法:1、立即送到,即由当事人多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名后交予被告方;

2、被告方回绝签名的,可在七日内根据邮政局邮寄送达,即视作已送到被告方。假如被告方对交警队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气(有质疑),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型上级领导交通警察单位申请办理核查,核查內容写清核查要求及原因和关键直接证据。被告方是不是签名,对之后安全事故危害理赔都不容易遭受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要求: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理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当场现场勘查、查验、调研、状况和相关的检测、鉴定结论、立即制做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做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证据。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理应注明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诱因和被告方的义务,并送到被告方。

【避谣】

问:作出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有限期吗?

答:有。作出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的限期一般是10天以内。依据在我国路面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要求,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理应自当场调研之日起十日内制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到被告方。

【提示】

问:对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有质疑该怎么办?

答:对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有质疑的能够提到行政复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被告方对路面道路交通事故评定或是出示公路交通事故证明有质疑的,能够自公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是公路交通事故证明送到之日起三日内明确提出书面形式核查申请办理。被告方贷款逾期递交核查申请办理的,未予审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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