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事实收留个人行为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1-07-29 0
问题描述:客观事实收留个人行为如何处理?
律师回答: 2021-07-29 14:09:34

一、收养人无儿女、具有养育文化教育工作能力、身心健康、法定年龄30周岁,合乎收留非社会保障制度组织养育的遗弃婴儿标准,拾捡证实不齐备的,请收养人申请办理下列办理手续:

 

1、由收养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领到并填好《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

 

2、经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确定;

 

3、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计划生育政策单位审批并出示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状况证实。

 

计划生育政策公司办公室出示证实时检查:

 

1、户口簿、身份证件、结婚证书、《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

 

2、公安机关对拾捡人与证实人核实后出示《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

 

收养人持《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到区民政申请办理收留备案,凭《收养登记证》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备案。

 

二、收养人具有养育文化教育工作能力、身心健康、法定年龄30周岁、有儿女,又收留非社会保障制度组织养育的遗弃婴儿的,请收养人申请办理下列办理手续:

 

1、收养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领到并填好《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

 

2、经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确定。

 

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计划生育政策单位审批:

 

1、对先收留后生孕和舍弃生孕指标值又收留的不征缴社会抚养费,立即出示儿女状况证实;对先生孕后收留的,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从轻处理征缴社会抚养费后,出示儿女状况证实;

 

2、公安机关对拾捡人与证实人核实后出示《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

 

收养人持《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到区民政特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组织为遗弃婴儿(儿)申请办理住院办理手续,再由收养人向社会保障制度组织提交申请,彼此签署协议书后,收养人到区民政申请办理收留备案,凭《收养登记证》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备案。

 

三、针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徇私舞弊骗领收留备案,经举报告发并被核实确凿的,民政依规撤消其收留备案,公安机关依规销户其户口备案,计划生育政策单位按相关要求从重处理。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章第一节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