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赔偿需要准备什么
关于交通事故起诉赔偿标准有哪些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第一,一般性项目也即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此类费用以相应的单据、票据为据....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4、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1)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2)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5、评定书
(1)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2)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伤残等级划分
补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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