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书对结果不服如何办
对司法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向委托的评估部门申请重新评估。当事人不能仅仅提出申请,而是围绕重新评估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原因,如对评估结论提出充分的法律和合理的异议,包括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等。法律依据:....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能出结果?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补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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