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种保密协议失效?

合同纠纷 2021-07-26 0
问题描述:哪一种保密协议失效?
律师回答: 2021-07-26 17:04:25

如果是恶意串通,虚报的意思表示或是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的保密协议失效,不然是合理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合理的标准】具有以下标准的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合理:

(一)侵权人具备相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正;

(三)不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要求,不违反公共秩序。

【避谣】

辞职保密协议是沒有限期的?

并不是。职工在辞职以后,若私自公布或应用,则组成侵权行为,比较严重的组成侵害商业机密罪。而针对一般的信息保密信息内容,辞职以后,职工一般不辜负有信息保密责任。许多公司一般承诺信息保密限期为任职期及辞职后2至3年,那样的承诺会给职工导致误会即辞职后过去了2至3年之后就可以公布或应用商业机密了,那样的承诺是不可取的。因而,公司应差别承诺,对商业机密的信息保密限期应是任职期及辞职后无期限期内;针对一般的信息保密信息内容宜承诺2年或3年信息保密限期。

【提示】

签署辞职保密协议是不是必须给辞职职工信息保密费?

承诺信息保密责任可以不付款信息保密费,因此 保密协议并不像竟业协议书那般务必付款溢价增资。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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