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中如何使用罚金?

刑事辩护 2022-12-26 0
问题描述:刑事审判中如何使用罚金?
律师回答: 2022-12-26 20:25:56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

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

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

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

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罚金在刑事审判中如何使用?

一般罚金在刑事审判中是以并用为主的,即刑法表达的并处罚金,极少单独适用。罚金刑是一种财产刑,它是受刑人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与自由刑及生命刑相比,罚金刑是一种较为轻缓的刑罚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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