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能否转协商程序流程?

行政诉讼 2021-07-14 0
问题描述:支付令能否转协商程序流程?
律师回答: 2021-07-14 14:51:11

不可以。支付令程序流程是不可以协商的,人民法院发觉支付令后,借款人对支付令有质疑的,能够 向人民法院提出质疑。依据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审理申请办理后,经核查债务人给予的客观事实、直接证据,对债务关联确立、合理合法的,理应在审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型借款人传出支付令;申请办理不创立的,判决给予驳回申诉。借款人理应自接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债务,或是向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书面形式质疑。借款人在前述要求的期内不提出质疑又不执行支付令的,债务人能够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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