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吗
律师需要在审查和起诉阶段与当事人见面。律师会议是指被告或被告律师与辩护律师的面对面会议,旨在收集证据,了解案件,制定辩护策略;律师会议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保护公平审判和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发....
写好起诉状,到另一方居住地法院起诉。自身没法收集直接证据时,能够申请办理人民法院证据调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提起诉讼方式
提起诉讼理应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起诉状,并依照被告总数明确提出团本。撰写起诉状确实有艰难的,能够口头上提起诉讼,由人民检察院计入询问笔录,并告之另一方被告方。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理应记明以下事宜:
(一)上诉人的名字、性別、年纪、中华民族、岗位、所在单位、居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名字、居所和法人代表或是负责人的名字、职位、联系电话;
(二)被告的名字、性別、所在单位、居所等信息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名字、居所等信息内容;
(三)诉请和所依据的客观事实与原因;
(四)直接证据和直接证据来源于,见证人名字和居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优先协商
被告方提起诉讼到人民检察院的民事经济纠纷,适合协商的,优先协商,但被告方回绝协商的以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侦查和审理
人民检察院理应确保被告方按照法律法规具有的提起诉讼支配权。对合乎此方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提起诉讼,务必审理。合乎提起诉讼标准的,理应在七日内立案侦查,并通告被告方;不符提起诉讼标准的,理应在七日内做出裁定书,未予审理;上诉人对判决不服气的,能够提到起诉。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